當家庭某一成員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后,家庭其他成員惶惶然的心情可想而知!家人得知消息后的第一個念頭便是“找律師”!在刑事案件中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、《律師法》等賦予律師特殊的權利:會見犯罪嫌疑人,查閱、摘抄、復制卷宗,調查收集證據等,使得律師可以平等的地位維護被告的權利。律師豐富的刑事辦案經驗,更有可能從重重疑點中尋找為當事人減輕處罰乃至洗清冤屈的線索!
1、會見犯罪嫌疑人,了解有關案件的情況,及時為其提供法律咨詢,代理申訴、控告;
2、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犯罪嫌疑人,為其申請取保候審。
1、查閱、摘抄、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和技術性鑒定材料;
2、會見犯罪嫌疑人,有權與犯罪嫌疑人通信;
3、律師有權調查和收集案件有關材料;
4、向人民檢察院提出關于本案的辯護、代理意見。
1、在審判階段,律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依法調查、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;
2、律師依法出庭,參加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;
3、一審判決后,會見被告人,聽取其對判決書內容及是否上訴的意見,并給予法律幫助;
4、接受委托后擔任上訴辯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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